本报讯 日前,丹东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联合印发通知,开展“打造伴随执法监督丹东模式 护航企业发展”专项行动,由市政府组建伴随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专班,市(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据悉,在伴随执法监督过程中,领导干部遵循“伴随不干扰、建议不干预、解决不逾矩”的“三不原则”,伴随执法机关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如实记录执法检查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针对监督发现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问题及吃拿卡要、刁难企业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将由司法行政部门和营商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丹东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积极探索领导干部服务企业新路径,大力推行教育优先、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重点解决市场主体关注的多头、重复执法问题,杜绝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执法行为,让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显著提升。
开展“打造伴随执法监督丹东模式 护航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是丹东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是践行“护发展就是抓发展”理念的具体措施。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