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通报两起政法系统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

来源: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09-04 16:19:06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原四级高级法官张某,在审理涉企案件过程中,非法收受企业诉讼代理人的钱财,为被告人判处缓刑、延缓缴纳罚金提供帮助。2023年7月,张某被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抚顺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原三级高级警长郑某歆,利用职务影响力,多次收受企业钱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2023年4月,郑某歆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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