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们将在城市主干路、学校、大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适时推出头盔‘租借’‘共享’服务,方便一时疏忽临时忘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便捷获取使用安全头盔,以点带面,持续增强广大市民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在近日召开的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现场推进会上,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从即日起,我省将开展安全头盔佩戴和电动自行车上牌“双率”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工作,减少交通事故伤亡。
行动中,交警部门采取“平峰+高峰+夜查”循环勤务模式开展集中劝导,坚持柔性执法教育,采用多种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佩戴头盔。针对学生家长和外卖快递从业人员等主要群体,则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加强对学生、家长宣传教育,并通过发布即时配送行业文明出行红黑榜等方式,推动快递外卖人员文明守法出行。此外,针对集中用工群体,公安机关将联合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对辖区临时或季节性集中用工大户进行摸排,督促用工主体建立务工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佩戴头盔制度,加大自检自查力度。
在登记上牌方面,各地会根据当地实际设定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停止发放时间,并向社会广泛公告,教育引导群众应上尽上。公告过渡期号牌停止发放之后,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否则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此外,交警部门将统筹开展劝导和登记上牌工作,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带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