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通报两起政法系统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

来源: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11-03 18:19:58

  丹东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办公室原四级高级警长唐某光,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违规立案,并在检察机关函告公安机关依法撤案的情况下压案不撤,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2023年6月,唐某光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及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四级书记员丁某,在办理涉企案件中,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明知有可供执行财产,在不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的情况下,擅自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2年8月,丁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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