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通报两起法院系统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

来源: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12-19 11:27:58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齐某,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有关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并要求案件当事人为其承担报销费用。2022年7月,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赵某,在任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期间,受企业当事人请托,非法收受钱财;以象征性支付钱款的方式,非法占有企业房产,出售后从中获利。2023年6月,赵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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