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是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辽中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法治为民办实事作为重要工作抓手,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辽宁法治报:辽中区是如何将“法治建设”同“以人民为中心”相结合的?
杨晓波: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我们聚焦群众关切,精准施策,通过执法、司法、普法、监督等多维度发力,今年我区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28个,切实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治问题。同时,多部门压实监督责任,构建起严密的监督网络。审计、检察、纪委、司法等部门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对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确保执法活动的公正性、透明度和规范性,营造一个更加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治实践中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辽宁法治报:司法所是基层政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司法行政的根基。辽中区是如何改善基层司法所建设的?
杨晓波:我们将司法所建设纳入构建“平安辽中”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将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推动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年初以来,我区从组织机构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等5个方面持续提升司法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到目前已经有9个司法所(蒲东、蒲西、城郊、茨榆坨、老大房、满都户、肖寨门、杨士岗、六间房)通过省厅验收合格,达到五星级建设标准,占比达52.9%。
辽宁法治报: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文明执法是一项重要任务,辽中区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有什么比较好的举措?
杨晓波:近年来,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辽中区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总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51个行政执法主体、714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建立电子档案,并组织开展了专项业务培训。全区配备执法记录仪284台,确保所有执法活动有据可查、可回溯式管理,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运行。二是强化创新执法方式。我们积极推动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动全区各执法部门“四张清单”落实,通过柔性执法提升法治的形象和公信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结合证件换发,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对执法队伍中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要求的工勤人员、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进行清理,注销因退休、调离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58份,并在网站公示,有效防止了随意发证、超范围发证、无证执法等问题发生,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了基础。四是强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严格规范行政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的执法检查行为,2024年度辽中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单位共有10家,按照检查范围对象不超过市场主体名录库20%比例限额,确定检查事项24项、检查对象109家。未经公示的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对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导,确保实现无计划不检查,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