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是葫芦岛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的第三年。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和实际成效展现了全市政法机关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护航发展中的坚定决心和扎实工作,葫芦岛全市政法机关是如何绘制“营商地图”的?近日,葫芦岛市委副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刘阳春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刘阳春(右)接受记者采访
辽宁法治报:葫芦岛全市政法系统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三年行动”?
刘阳春:全市政法系统积极发扬“塔山精神”,立志要通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提升行动”打好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我们紧跟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法系统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助力振兴发展中当先锋,在服务发展中显身手,在司法为民中见成效,在提升服务质量上求突破,让企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蓬勃健康发展,用政法工作的积极履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辽宁法治报:如何在“顶层设计”上优化服务保障?
刘阳春:年初以来,葫芦岛市委政法委组织对近两年的工作成效和不足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在此基础上,就今年的工作思路和侧重点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形成了今年的工作方案。我们今年总的设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标准,加强改革创新,优化服务保障,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
辽宁法治报: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上有哪些措施?
刘阳春:我们以“小切口”入手,着力在“精细实”上下功夫,共制定了20条具体措施。如: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开展“执法不公”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等,随着以上举措的不断落地落实,全市的市场主体、企业家和人民群众直观、真切地感受到了政法系统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执法司法效能的信念和决心。
今年,葫芦岛市政法系统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专题研究制定《葫芦岛市政法机关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十条重点措施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并经葫芦岛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该实施方案以集中开展五项专项整治、健全完善五个工作机制、惠企便民五件实事为牵引,共分4项33条重点措施,与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年初印发的《全市政法系统2024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方案》融会贯通、衔接紧密,进一步完善、增强了全市政法系统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载体。全市政法系统将继续坚持平等对待、平等保护,坚持依法办案、依法办事,坚持服务保障、综合治理,通过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成效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