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企业账户被保全、债务纠纷僵持、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多重问题叠加,如何依法平衡多方权益?近日,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巧用善意文明司法举措,妥善化解一起复杂涉企纠纷,实现了农民工、债权方、困难企业三方共赢。
2026年春节前夕,河北省某设备制造公司因合同纠纷,向龙港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下存款。法院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对相应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此后,某建设工程公司项目发包方向该账户汇入一笔工程款。经核实,查封的账户为基本账户,账户资金受限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资金流转。随后,河北省某设备制造公司正式提起诉讼,索要合同价款及利息。
时值年关,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40余名农民工数月工资,由于账户被封,薪资发放彻底陷入停滞。为拿回劳动报酬,农民工推举代表向龙港区法院提出保全异议,请求撤销保全裁定,解除账户查封。异议人主张,被冻结款项中绝大部分系急需发放的农民工工资,具有优先受偿地位,继续查封将直接导致40余个家庭的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收到异议申请后,龙港区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接待农民工代表,全面梳理案情,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明确要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平衡各方诉求。该院随即启动涉民生案件快速响应机制,既要保障农民工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又要兼顾债权企业诉求,同时为经营遇困的企业留出发展空间。
为打破僵局,案件承办法官专程赶赴河北省石家庄市,当面与申请保全的某设备制造公司沟通交流,还结合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促成三方协商调整保全方案。在法官反复沟通、耐心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意向。
在龙港区法院的主持下,两家企业正式签署调解协议。约定某建设工程公司当日支付部分欠款,剩余欠款分期逐月清偿。原告企业主动放弃利息及滞纳金诉求,案件相关诉讼、保全费用也由其自行承担。协议生效后,原告当即向法院申请解除账户保全措施。
账户解封后,40余名农民工被拖欠的薪资得以发放到位;债权企业顺利收回首笔款项,剩余债权也有了清晰的履行保障;某建设工程公司解除了资金枷锁,涉诉纠纷一并了结,得以维持基本运转并逐步恢复经营。
龙港区法院一招善意文明司法举措,解开了“三重门”的涉企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