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通报两起公安系统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7-18 14:10:32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刑警大队四级高级警长张某,违反规定,多次收受管理服务企业给予的现金和物品用于公务支出和日常办公,2022年3月,张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桂林街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长史某,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未能及时安排办案民警履行证据保全和审批措施,办案拖沓,超过法定时限,导致执法不规范的过错发生,2022年6月,史某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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