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通报两起法院系统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

来源: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8-20 17:14:50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原庭长侯某忠,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工作懈怠,不认真履职,致使当事人控告申诉的案件久拖未办,贻误工作,2022年3月侯某忠被给予警告处分。

  葫芦岛兴城市人民法院一级科员王某刚,违规为涉案企业和主审法官牵线搭桥,接受当事人宴请,收受财物,2022年3月,王某刚被给予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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