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冬头,撞北风,11月初的沈阳,气温下降。走进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却是另外一番火热景象——
宽敞整洁的大厅,分类明晰的办事窗口,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穿梭不停,指导着当事人办理各项业务;贴着温馨标语的调解室内,焦虑的当事人坐立难安,调解员端来一杯热水,在耐心细致的答疑中,当事人的眉头逐渐舒展……
有条不紊、集约高效、多元解纷。这一切,就发生在该院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近年来,于洪区法院立足能动司法着力点,创新打造“向外联动、向前延伸、向下突破”的多元解纷新模式,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主阵地作用,打造高质高效的诉前调解品牌,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非诉挺前”治源头
镜头闪回
今年7月下旬,一位身材消瘦、拄着双拐的中年男人走进于洪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因在装修工作中包工头提供的设备出现问题,导致他双腿受伤住院治疗,包工头仅垫付了部分医药费。
该案经审查后由立案庭收案,当天即转入设立于该院的于洪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他当时反复说,感觉天塌了……生活看不到一点希望……”驻院调解员陈颖告诉记者,原告张金文(化名)的话语中透露出绝望情绪,不断恳求法院帮助他解决此事。
在对原告情绪进行安抚的同时,陈颖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梳理,并着手联系被告刘立明(化名)。
调解工作并非一帆风顺,面对调解意愿不高的被告,陈颖没有轻言放弃,而是与于洪区农民工维权中心工作人员轮番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还为他讲解接受调解的好处等,经过十余天的的电话、微信沟通,刘立明被陈颖的专业素养和执着精神所打动,表示同意调解,经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立案庭法官作出民事调解书,并向双方进行送达……
这样的“非诉挺前”在于洪区法院时常上演,大量纠纷止于即发、化于萌芽。
数据显示,今年1至11月,该院共受理诉前调解纠纷2182件,其中1490件纠纷经调解止步于诉前,民商事案件数量下降达8.74%。
该院立案庭庭长王畅告诉记者,于洪区地处城乡接合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常住人口迅猛增长,已成为沈阳市人口第二大区域,矛盾量、诉讼量大幅增长。现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探索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务实举措——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了区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区司法局、财政局、法院等部门一体联动的组织架构,将于洪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在法院内,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协同、法院推动的纠纷化解新格局。另外,该院继续向外联动,联合区农民工维权中心、区妇女联合会等有关部门出台推进多元解纷文件,畅通与以上单位的对接渠道,加强数据的协同共享,促进建立调解前置机制。
于洪区法院立案庭法官正在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优势互补促和谐
镜头闪回
1月19日收案,1月21日达成调解协议,短短3天解决涉企纠纷,“快!好!省!”沈阳某材料有限公司代理人给法院送来锦旗时点赞法院调解速度,这也是该院将调解工作不断“向前延伸”,在诉讼程序上做到主动、前置、增效的一个鲜活例证。
该代理人告诉记者,某材料有限公司专司生产金属制品的原料,近年来因疫情原因,下游金属制造企业常常拖欠货款,“一场官司怎么也得打两三个月,有的企业资金链断了,走到执行环节还得接着等。多亏于洪区法院的法官和调解员,调解完钱很快就到位了,我们都过了个好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调解员易世林“背对背”劝导初见成效后,与法官王畅共同制定了具体的调解方案,提出公平、可操作的分期还款方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帮助企业“回血”,有力保障了某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
招聘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退休行政管理人员作为驻院调解员,根据案件类型分配不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指定员额法官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卷宗进行审核……调解员和法官,两种身份的知识、阅历、功能优势互补,成了精准把握诉求、灵活传递法治理念、加速推动和谐解纷的秘诀。
多年在街道办事处积攒的工作经验,使得调解员易世林更善于倾听、柔性介入,遇到情绪激动、矛盾纠纷突出的双方当事人,“观其色、听其言,先安抚情绪,还要制定沟通原则引导双方,比如一方说话时另一方不得打断等等。”说起自己的调解心得,老易滔滔不绝起来,“通过打比方、举例子等,降低态度更强硬一方的心理预期,缓和紧张局面。有时说话要直击要害,戳破窗户纸;有时得点到即止,留有余地。”
“王法官,我今天又新接了个案子,这里面的法律关系有空你帮我看看。”采访中,记者正赶上易世林向王畅请教法律问题,王畅坦言,驻院调解员在化解涉及家庭、邻里纠纷以及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道德价值与法律价值存在冲突的纠纷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而法官在化解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和法律问题比较突出的纠纷方面具有优势,在析法明理、确立规则方面具有导向意义。
发挥各自的功能优势并相互学习,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实现了有机结合,在于洪区法院,更多的案件调解成功了,调解员团队成员也在迅速成长。
巡回审判到家中
镜头闪回
10月21日,在于洪区马三家街道援工村的王大娘家中,一张桌子、几个板凳,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审判庭……
刘强(化名)系王大娘的继子。2020年王大娘的老伴儿去世,留有遗产即房屋一套,刘强和王大娘均是法定继承人。先前,刘强和王大娘曾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约定王大娘自愿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房屋由刘强一人继承。事后,王大娘认为自己当时并不了解放弃继承的后果,以受到刘强欺骗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院受理案件后,因案件具有普适性,马三家人民法庭决定开展涉老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搬”到老人家里去。
“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大娘,能听清楚被告和我说话吗?你对被告的证据有什么意见啊?”
由于王大娘年事已高、听力不好,一到王大娘家里,主审法官李旭莹便提醒参与庭审的人员讲话时尽量声音洪亮、吐字清晰、语速缓慢,让王大娘能够听清、听懂。庭审中,王大娘对字词句难以听懂时,李旭莹便让书记员写下来给王大娘看,并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帮助王大娘理解和体会。
整个庭审活动从9时一直持续到12时,庭后,李旭莹与书记员又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导,在她们的努力下,双方的心结逐渐解开。次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强自愿给付王大娘部分房屋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马三家法庭法官李旭莹(右二)正在向王大娘了解情况。
上门受理、巡回调处,畅通老年群体维权通道,于洪区法院落实老年群体司法救助,注重对老年群体特殊利益保护和精神关爱。
“设立涉老年人巡回法庭,积极探索适老化司法新路子很有必要。”该院院长孙浩介绍称,矛盾化解新模式中的“向下突破”即延伸至人民法庭,针对马三家法庭辖区内马三家街道、平罗街道、光辉街道等留守老年人较多的特点,该院探索设立老年人维权案件的专门审判,设置专门的组织程序和审理规则,通过巡回审判动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畅通老年群体维权通道,落实老年群体司法救助,注重对老年群体特殊利益保护和精神关爱;北陵人民法庭则设立两个诉讼服务点,将调解工作贯穿整个司法过程,形成“庭、点、员”一条线、全流程的诉讼服务体系……
“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这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也是于洪区法院的切实目标和实际行动,在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中不断前行,老百姓的心气儿更顺了,邻里之间的笑容更多了,社会关系也更和谐了。